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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幼兒園、健身房 空品將納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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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羅綺/台北報導〕環保署昨預告「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公告場所」修正草案,新增五類場所擴大管制對象,包括兩百人以上幼兒園、二十床以上產後護理機構、收托三十五人以上托嬰中心、地區型醫院、部分政府辦公場所及總樓地板面積達一千平方公尺以上、未滿兩千平方公尺的運動健身中心,新納入約兩千兩百家場所,預計最快明年上半年上路。

為改善室內空氣品質,環保署以逐批公告方式,優先依敏感族群活動場所、大量公眾聚集及頻繁進出者、公立及大型場所,循序漸進管制,已於一○三年、一○六年公告十六類、納管一千五百餘家場所,其中八成以上為大型場所。

增五類列管場所 明年將上路
環保署空保處長蔡孟裕說,此次新增五類受列管公告場所,預告期六十天期滿後彙整意見進行公告,公告後給場所義務人一年緩衝期限,預計一一一年、若納管場所沒做好空品管理、檢測不合格,限期不改正將依法開罰。

蔡孟裕表示,此次受列管公告場所,應辦理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工作,設置室內空氣品質專責人員、訂定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;空保處科長謝仁碩說明,依照室內管制場所特性,管制的空氣污染物項目略有不同,包括二氧化碳、甲醛等,各列管場所須提維護管理計畫書,環保局也會不定期抽檢。

空品超標未改善 最重罰25萬
未來若列管場所室內空品超標,謝仁碩指出,必須限期改善,限改期間該場所須於入口處張貼海報,向民眾揭露空品超標資訊;複查仍超標,將處以五萬元至二十五萬元罰鍰。

目前許多運動中心、大賣場、圖書館都已主動裝設空品連續監控設施,並連結空調系統,加強通風換氣,有助維持室內空氣品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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